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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力度不断加强
一是2006年第四季度,出动安全执法人员270人次,监督检验人员416人次,对拒绝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6家次实施现场监察,发出监察指令书57份;办理各类特种设备注册登记193台,开工备案115台。
二是及时对76家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逐一进行了安全监察,经安全监察及宣传教育后,促进落实检验和整改措施,使这些单位及时意识到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存在隐患,确保了安全生产。
三是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按计划进度进行:锅炉内部检验125台,外部检验32台(次),安装监检31台;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286台;电梯定检132台,验收检验109台;起重机械定检209台,验收检验32台;厂内机动车辆定检127台,验收检验3台;查出存在隐患的特种设备78台(只),这些设备已依法分别予以处理,目前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目前莆田市在用的特种设备有:锅炉630台,压力容器3259台,电梯589台,起重机械969台,厂(场)内机动车辆431辆;第四季度无发生一起特种设备事故。
四是进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共举办3期,参加培训人员达138人(次)。
二、产品质量管理与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开展机动车制动液专项检查活动。从2006年10月16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动车制动液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期间,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检查经销企业20多家。检查情况表明,目前,我市没有机动车制动液生产企业,机动车制动液经销市场也比较规范。
——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专项整治检查活动。活动期间,出动执法人员150人次,检查获证强制性认证产品企业4家,检查强制性产品电路开关(插头插座、电线组件等)、电动工具(电钻、电动砂轮机等)、低压电器(真空开关等)、电线电缆等产品350多批次,未获证或没有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强制性认证产品32批次,对销售未获证或没有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当场责令其下柜,责令限期整改,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5份。
——开展严厉查处含苏丹红IV号蛋制品活动。针对我市4家蛋制品生产企业全部集中在仙游县辖区内的具体实际,市局监督科组织仙游县局、市质检所相关人员深入企业,从查生蛋来源、生蛋及制品的蛋黄、生产用盐等方面入手,严查企业的蛋制品。经检查,全市福建仙游中源食品有限公司、福建仙游大老古食品有限公司、莆田市富宝食品有限公司、仙游县盈养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蛋制品生产企业中,目前只有中源食品和大老古食品二家公司有生产红心咸蛋,检查中也未发现上述两家企业有使用苏丹红4号作饲料添加剂。
——开展一次性生活用纸产品专项打假工作。从11月份起,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检查一次性生活用纸产品生产企业15家,检查超市、商店等56家,检查一次性生活用纸产品165批次,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3家企业28个样品,其中抽查了生产领域的8家生产企业的19批次样品(皱纹卫生纸6批次,纸巾纸4批次,卫生巾5批次,婴儿纸尿裤4批次),抽查了流通领域的5家企业的9批次样品(皱纹卫生纸1批次,纸巾纸3批次,卫生巾5批次)。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违规案件2起,责令2家生产企业停产整顿。经检查表明,目前我市的一次性生活用纸产品生产、经销市场还比较规范,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企业执行的标准未备案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当场责令业主整改。
——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现已完成调查摸底阶段和梳理阶段,截止目前,共走访了56个乡镇920多个行政村,发放调查表1520份,普查食品小作坊530家,有卫生许可证企业140家,有营业执照企业157家,证照齐全企业105家,证照均无的企业338家。其中:一是仙游县局走访20个乡镇323个村,普查食品小作坊197家。二是直属分局(荔秀片区)走访16个乡镇270个村,普查食品小作坊135家。三是稽查大队(城涵片区)也完成城涵辖区内20个乡镇331个行政村198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建档备查。
——开展创建诚信企业活动。根据市诚信促进会《关于联合评选创建诚信企业先进单位的通知》(莆市诚促[2006]1号)文件要求,积极参与,精心组织,顺利完成创建诚信企业初评工作。从制定评分标准到初评相关企业,多次组织监督科、计量科、标准化科等相关科室人员会议,按照我局职能,从计量、标准、质量等方面综合制定评分标准,对参评企业的初评,认真负责,做到合理有效。这次参加评选诚信的企业有171家,涉及我局职能有102家企业,按照我局评分标准,97家企业能够按照要求,依法生产经营,未发现违规行为,给予满分80分;20家企业分别获得中国名牌、国家免检、福建名牌按评分标准给予加分;5家企业有计量器具检定不及时的、产品没有标准的按评分标准给予70分。69家不涉及我局职能范围的,没有给予评定。
三、计量工作进展顺利
(一)开展国庆节日市场计量监督专项检查,在生产和流通领域组织抽查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大米、食用油等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32批次,合格28批次,合格率87.5%。
(二)及时受理计量投诉案件。受理加油机计量投诉案件1件,公正、及时处理投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按照省局部署,2006年第4季度我局对莆田电业局成品库中的电能表进行监督抽查,共抽查已经首检合格的单、三相电能表224只(其中:DD201型单相机械式电能表60只,DDS134型单相电子式电能表100只,DT862型三相四线机械式电能表4只,DTS501-F型三相四线电子式电能表40只,DTS188型三相四线电子式电能表20只),合格223只,不合格1只,合格率99.55%。
(四)对我市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了计量监督检查:
2006年,对大米、食用油、面米制品等定量包装商品进行了省级计量监督检查,抽检80批次,合格71批次,合格率88.75%;净含量标注不合格21批次。比2005年合格率65%有较大的提高。
四、标准化工作重点突出
(一)市局召开食品企业标准研讨会
10月12日,针对我市食品企业小而多的现状,市局组织召开莆田市食品企业标准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来自我市各类食品企业的标准化工作者代表以及市局标准化科、仙游县局、市质检所、市情报所、直属分局、稽查大队的标准化工作者。
会上,围绕“标准为小企业创造大效益”这一主题,与会代表就食品企业标准中主要指标项目的确定、企业产品标准与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之间的关系以及QS市场准入中对食品企业标准的要求等8个议题开展激烈的讨论,并达成共识,为提高我市食品企业标准的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奠定良好的基础。我局结合当前食品小作坊的整治,提出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的指导性意见,印发各食品企业贯彻实施。
(二)采用国际标准生产企业及产品
经我局认定,下列两家企业的产品采用国际标准:
1、福建才子集团有限公司 衬衫
采用国际标准 JIS L4117-1980。
2、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制氧厂 工业用氧 采用国际标准 EQVPOCTP 5583-1978。
(三)仙游县龙华金溪茶厂通过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复评
仙游县龙华金溪茶厂乌龙茶、绿茶于2003年10月获得无公害标志,现有效期已到。根据该厂继续使用标志的申请,我局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该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进行现场评审。评审组现场查看了茶园、加工厂和试验室,查阅了生产技术规程,并向茶农了解有关情况。调查发现,该茶厂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剧毒、高毒和禁用农药,在日常管理中也非常重视对农药的采购和使用,并作好相关记录。经抽检,产品质量符合标准。11月6日,省局同意该厂继续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四)《南日鲍鱼综合标准》地方技术规范出台
12月6日,我市召开《南日鲍鱼综合标准》地方技术规范审定会,市质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秀屿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南日镇政府、南日鲍鱼协会等有关专家参加会议。会议对《南日鲍鱼综合标准》地方技术规范的草案进行了审定,专家们结合当前鲍鱼养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就规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使本综合标准更加完善。
审议后的《南日鲍鱼综合标准》地方技术规范包括《南日鲍鱼 品种》、《南日鲍鱼 种苗》、《南日鲍鱼 人工育苗技术规范》、《南日鲍鱼
海区浮筏式养成技术规范》、《南日鲍鱼》5个部分。经我局批准,《南日鲍鱼综合标准》地方技术规范已于2006年12月8日正式发布,并于2006年12月15日开始实施。本技术规范的出台为我市南日鲍鱼养殖和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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