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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双瑜副省长现场抽查莆田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07-11-19



   11月15、16日,副省长叶双瑜率省政府检查组深入到莆田、仙游等地现场抽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听取莆田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报。福建检验检疫局副局长詹开瑞,省卫生厅副厅长陈文加,省工商局纪检组长阮章桂,省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李祥春,省质监局副局长林文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詹积富,省农业厅副厅长刘亚圣,省经贸委副巡视员李宝柱,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剑华等组成检查组,市政府阮军副市长、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质监局局长陈文强和市工商、卫生、农业、食药、海洋与渔业、检验检疫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陪同了检查。
    叶双瑜副省长带领检查组人员,分组深入企业、店铺,通过翻阅台账、询问业主、抽查实物等方式,重点检查了食品加工、小作坊、十类产品、水产品、农产品生产经营以及屠宰场、市场、餐馆、药店等16个企业和单位。重点对原材料、添加剂索证索票、产品监督检验、出厂检验执行情况,告企业书、倡议书、食品安全承诺书三书及证照明示上墙情况和建立台帐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检查组一行还抽查了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莆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仙游县质监督局和仙游县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四个执法部门。对仙游县加强基层质监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采取的得力措施予以充分肯定。
    在16日下午召开的汇报会上,省检查组一行听取了莆田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今年8月23日以来,我市紧紧围绕10项任务、22个量化目标和13个100%的整治目标,全面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全市县城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水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食品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家用电器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县城以上城市市场、超市99.1%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98.2%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经营单位66.9%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98%来自生猪定点屠宰场;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95.8%;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在听取汇报后,叶双瑜指出,莆田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此次检查,看到了莆田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重视、方案完整、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看到了莆田市通过专项整治取得的阶段性效果和有益经验,增强了工作的信心,并充分肯定了莆田市的专项整治的六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二是观念明显转变;三是措施比较有力;四是台账普遍建立;五是服务不断创新;六是成效初步显现。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叶副省长提醒:一是成绩不可估计过高;二是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三是工作不能松懈。对于下一步工作,叶双瑜强调了六点意见:一要进一步强化整治责任,攻坚克难,把专项整治的任务落实到每一个环节,落实到每一个单位。二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特别是提高检测能力;三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要把整治工作提升到更高的角度来认识,着眼长远,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四要反复认真督查,市里要组成督查组到县、区督查,也可邀请人大、政协、社会团体参与监督和检查。五要务求实效,确保专项整治的任务如期完成。要围绕13个100%来开展工作,对于不能达标的要列出清单,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要注意做好示范单位的建设,总结经验;六要促进又快又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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