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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工商局和市政府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部署与要求,全市工商系统高度重视,从9月起,主动牵头组织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整治,全力以赴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截止11月15日,共出动执法人员3670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8322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84个次,整治重点区域125处,取缔无照经营43户,捣毁制假窝点10个,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5件,罚没款11.12万元,强制退市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676公斤,销毁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1094.5公斤,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广告违法案件1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4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71万元。主要落实“五个到位”、严格“四项制度”、突出“三个强化”。
一、贯彻食品安全会议精神,落实“五个到位”
1、组织领导到位。市、县区工商局都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和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都召开了市、县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国庆期间,全市工商系统基层干部全部取消休假,局班子成员、机关干部除值班外全部下基层检查、指导专项整治工
作。10月1日,省工商局副局长朱昌彬率省局食品安全检查组在市工商局局长蔡德海、副局长卓新昌的陪同下,莅临仙游县郊尾镇检查落实《特别规定》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10月2日至7日,局长蔡德海亲自督班、分管卓新昌副局长亲自带队,由市管科、企业监督科等人员组成督查组,到各县区检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整治方案到位。市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关于近期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几点意见》等文件,各县区工商局也相应制定了整治工作意见和行动方案等。
3、整治任务到位。全市工商系统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集中开展三个专项执法检查,抓好六项整治任务,到今年底,实现“两个100%”和“一个彻落解决”,即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彻落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4、学习动员到位。组织干部对《特别规定》进行学习研究。各县区工商局还组织食品经营单位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座谈会,组织学习《特别规定》和省、市工商局相关文件,并就其中的一些条款和规定进行现场解释,各食品经营单位还在现场签订了《食品安全经营承诺书》,增强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拒绝假货的责任意识。
5、舆论宣传到位。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工商系统在各新闻媒体刊发了146条新闻报道,其中国家级4条、省级24条、市级118条,编发了专刊6期。特别是7月15日的中央一套“晚间新闻”、7月16日的中央一套“早间新闻”和9月5日、9月29日的《中国工商报》头版、2版对莆田市工商局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报道。各县区工商局分别在各镇(街)
政府所在地、主要街道路口制作悬挂横幅150余条,在市场、超市等的出入口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回音壁”等,印制和粘贴了《特别规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体要求》等宣传材料1000多张,印制宣传单8000多份,一一分发到所有食品经营户手中,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让食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二、全力打造食品安全体系,严格“四项制度”
1、严格监督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等自律制度。各县区工商局按照省局下发的食品经销台账统一格式印制了台帐8千多本,各基层工商所按属地管辖一家一户将台帐分到各食品经营户手上,并逐家逐户监督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和建立并执行自律制度的,依照《特别规定》依法处理。10月16日上午,在仙游县郊尾工商所、城厢区工商局龙桥工商所召开全市工商系统流通领域食品监管现场观摩交流会,积极推广典型做法,全面落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截止11月7日,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已100%建立食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已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2、严格监督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建立健全企业产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监督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按照《特别规定》要求建立并落实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监督其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条件等是否遵守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各县区工商局先后组织市场开办企业等召开食品安全管理会议,要求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及时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不报告,或者为违法销售者提供庇护的,根据违法情节依法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3、严格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制度。自10月28日始,由市局市场合同科牵头,组织企业监督管理科、监察室等科室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采取明查暗访,重点对各县区的市场、超市、食杂店以及高速路服务站、出口周边、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户的证照情况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进行认真检查,共随机抽查110户经营户,秀屿区26户、涵江区24户、城厢区17户、仙游县21户、荔城区22户。市工商局针对督查情况下发了《关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县区工商局限期抓好整改落实,督促全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4、严格监督检查和经营者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情况以及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记录和汇总分析制度,及时将市场巡查、查办案件、消费者举报等情况录入到“莆田市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监管督查软件”和信用记录中,依据经营者守法诚信情况,重点加强对辖区失信、严重失信食品等产品经营者的监管。对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者,造成后果的,依法从重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三、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突出“三个强化”
1、强化市场主体准入,严格规范主体资格。一是市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关于把食品经营户纳入T类企业进行监管的通知》和《关于查处取缔无照食品案件的处理意见》等。二是以片区为单位,各单位认真摸清食品无照经营基本数,建立无照经营户台帐,各食品经营户全部重新调整为T类企业。三是主动协调市食品药监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拟出台《莆田市关于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经营的通知》,对各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有效解决无照食品小摊点问题。四是9月18至27日,市局监督科对县区局14个工商所上半年的食品经营无照案件进行抽查、复查,进一步地推动落实了食品无照经营抄报告制度。目前,全市共排查有照食品经营户5773户,无照食品经营户1507户,已引导办照260户,立案查处无照经营食品案件63起,取缔10家,发出催办通知书1431份,抄告相关部门1000多份,已完成“彻落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进度95%。
2、强化食品质量监测,推进监测体系建设。一是配备快速检测仪。9月初,市局拔款7万多元为全市工商系统32个工商所全部配备快速检测箱、检测仪等设备。二是充分发挥快速检测仪作用。要求定期不定期对市场、超市、商场等的蔬菜药残超标、水产品浸泡福尔马林等进行现场检测,一经发现问题,立即责令下架并严格核查来源,发现有不合格食品源头的,重点打击。三是建立健全“经营者自检、工商抽检、消费者送检”相结合的质量监测体系。督促城南市场、万家惠超市等市场(超市)开办者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现场指导检测,并要求在市场、超市显要位置设立公示栏,将每次抽检结果进行公示,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放心。截止11月15日,全市工商系统共强制退市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676公斤,销毁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1094.5公斤。四是加强对节日市场食品监管。国庆期间,组织各县区工商局在南少林、永兴岩等主要景点,悬挂布条,增设临时“12315”投诉台,增派12315专用执法车进行派驻,湄洲岛工商分局重点打击餐饮服务的无照经营和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等不法行为,督促餐饮业落实消费明示制有关规定,推行“先点菜—结算确认—后上菜”的餐饮服务规范,国庆期间,湄洲岛工商分局圆满处理了一起浙江温州游客投诉的餐饮宰客事件,受到了浙江温州游客的来电来信表扬和感谢。
3、强化食品案件查办,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一是加大对“三个重点”的查处力度。全市工商系统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狠抓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10月6日,秀屿区工商局联合食安办、经贸委、卫生局、质监局等部门,在笏石镇丙仑村成功端掉一私宰病死猪窝点,缴获病死猪肉1350多公斤。截止11月15日,全市工商系统共整治重点区域125处,捣毁制假窝点10个。二是加大对大要案的查处力度。10月8日,莆田市工商局检查支队在城厢区下黄新村现场查获并扣留涉嫌假冒“绿进”注册商标400克重的腌制松板肉2325包,处以6万元罚款。10月5日,涵江区工商局依法对涵江区三江口镇的一番茄酱加工厂进行检查,查获并没收涉嫌假冒BB番茄沙司半成品255瓶、成品13瓶、瓶盖5000个、外包装箱150个等,立案处以罚款10.15万元。截止11月15日,全市工商系统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5件,已罚没11.12万元,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广告违法案件1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4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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