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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质监局在加强食品加工监管,防止食品事故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八项制度”,提高食品加工安全监管的有效性。一是食品加工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局长与食品加工企业负责人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或承诺书,明确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二是区域监管责任制度。实行干部包乡(镇)、包企业,把发现和消除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的责任落实到每位干部;三是食品加工企业产品质量强制检验和监督抽检制度;四是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管理制度。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建立食品添加剂进货、使用台帐,并报县质监局备案;五是乡镇协管员协管制度。聘请18名专(兼)职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明确协管职责,创新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六是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制度;七是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制度;八是重大食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截止至目前,仙游县局已对45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了基本信息档案,帮助16家食品生产企业取得全国食品市场准入证书(“QS”证),培育扶持5家食品加工企业6项产品申报并获得省名牌产品的称号,为企业赢得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清理了部分不符合条件的食品加工企业,确保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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